反家暴法实施四周年:平均每五天仍至少有三名妇女因家暴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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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看到成就
02.正视不足
03.建议与行动并行
全国和地方各级人大:各级人大常委会,应持续开展执法调研和执法检查,加快出台反家暴地方配套法规,在已经出台政策和措施的地方,人大和政协应该开展执法检查和调研,促进落实,并研究新情况,发现解决方案。
国务院:明确国务院和地方各级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在反家暴多机构合作中的牵头地位,协助地方形成能有效的多机构合作的工作模式。落实对五个特殊保护群体的具体保护措施,让强制报告、临时撤销监护权等制度普惠应该覆盖的人群。
新闻传播管理部门和各类媒体:要重视开展性别平等、反对家庭暴力的宣传,注重有关反家暴信息的发布,不断提升信息质量,发挥媒体在提升意识和预防方面的作用;运用不同媒介平台、信息报道和公益广告等不同形式、不同语言和文字传递各机构的职责、受暴者的权利、各类反家暴服务信息(包括热线电话和庇护服务信息),少数民族、听力和视力障碍者也可以便捷地获取和使用。
教育部:制定指导性意见,以便于托幼机构和各级教育机构开展性别平等和预防家庭暴力、反家庭暴力教育,以利于教职员工了解和遵循反家暴法关于强制报告的规定,以便及早发现和处理对儿童的家庭暴力设置强制报告的具体操作规范。将性别平等和反家暴内容纳入学历教育和在职培训中,特别是师范院校、医护院校、法律专业中。
民政部:加大宣传力度,增加公众对庇护和临时生活救助的知晓度,便于当事人的申请和使用。
公安部:考虑到目前公安机关已经是求助主体的现实,在系统内部加大对反家暴法的宣传力度,官方网站上早日实现反家暴信息零的突破。侧重于提升110接警中心和一线警务工作者对家庭暴力的识别、防范和处置能力。鼓励基层派出所对轻微家庭暴力积极使用告诫书,以规范执法,从而更好地保障遭遇家暴的当事人的权益和安全;在告诫书等处置办法中,探索责令施害人参加反家暴法学习、矫治自己的认知和行为等内容,以落实反家暴法关于施害人的有关规定。
法院:进一步重视数据和信息发布工作,重视对法官进行反家暴法的相关培训。人身安全保护令方面,改变一些地方立案大厅对申请者的推诿和拒绝状况,改变将调解和核发保护令对立起来的思路,提高保护令的核发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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